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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系你的日常生活,这个新办法3月1日起施行!

2022年02月25日 20:11    来源:郑州发布

 
推进生活垃圾分类“城管执法进社区”工作,对“混装混运”“先分后混”、居民不按规定投放等,加强执法检查频次和力度,必要时启动立案处罚程序……

 

新的《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》(下称《办法》)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今天(24日),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,介绍了我省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情况。

 

 

背景:修订后的《办法》有何变化

 

河南省司法厅高级法律专务梁增杰对《办法》的立法背景、主要思路和特色亮点给予了重点介绍。
 
新修订的《办法》共10章60条,条文数量翻了一番。
 
《办法》第三章“源头减量”,从生产、流通、消费、办公等环节对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作了全面规定,从源头上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,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。
 
《办法》第四章“分类投放”,鼓励通过示范宣传、树立典型、表彰奖励等方式,从垃圾分类前端引导单位和个人正确投放城市生活垃圾,并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区制度,明确管理责任主体,细化管理责任。
 
《办法》第五章“分类收集、分类运输与分类处理”提出分段监督机制,即各环节的参与主体,应当对各自相邻环节是否符合垃圾分类规定进行监督,形成从后端倒逼前端落实分类要求。

 

成绩:全省已建成生活垃圾焚烧设施56座

 

发布会上,省住建厅副厅长巩魁生表示,2017年,郑州市作为46个试点城市之一,率先启动国家生活垃圾分类试点。
 
2018年,河南省确定安阳市、洛阳市、焦作市、开封市4个城市开展省级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,为全省探索积累经验。
 
截至2021年底,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覆盖327万户,安阳市、洛阳市、焦作市、开封市4个省级试点城市完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覆盖77.5万户,其他12个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完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覆盖72万户。
 
目前,全省已建成生活垃圾焚烧设施56座,焚烧处理能力5.64万吨/日,实际日均焚烧处理垃圾约4.9万吨,焚烧处理占比接近68%。同时,全省已建成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27座,处理能力达到1760吨/日,郑州市已建成投用9个生活垃圾分拣中心,日均收集处理厨余垃圾约400吨,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超过35%。

 

举措一:

力争明年底全省实现生活垃圾零填埋

 

如何杜绝“混装混运”,防止生活垃圾“先分后混”?

 

巩魁生说, 加快形成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管理系统。督促指导各地建立健全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的运输网络,杜绝“混装混运”,防止生活垃圾“先分后混”,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运输智能平台。

 

加快建立完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体系,到2023年年底,所有省辖市、济源示范区和沿黄河流域县(市)建成集中处置为主、分散处置为辅的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和相匹配的收运体系。

 

努力破解厨余垃圾处理后的堆肥、沼液、沼渣等产品在农业、林业生产中应用的“梗阻”问题。“十四五”末,全省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在60%以上。

 

“十四五”期间全省生活垃圾焚烧日处理能力达到7.5万吨以上,力争于2023年底全省范围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。有序推进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停用和封场,完成停用40座以上,开展生态治理封场20座以上。

举措二:

推动习惯养成,倡导“光盘行动”净菜上市

 

营造浓厚氛围,推动习惯养成。建设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,加强行业培训,倡导“光盘行动”、净菜上市等,促进源头减量。
 
教育引导群众普遍参与生活垃圾分类,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,普及分类知识,培养居民分类意识,探索奖励机制,引导居民养成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习惯。
 
开展进校园进家庭活动,以郑州市为重点,在具备生活垃圾末端分类处理能力的区域,充分借鉴先进城市经验,积极推进撤桶并点,稳妥有序推进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,切实提升垃圾分类投放意识和准确率。

 

举措三:

对“混装混运”“先分后混”必要时启动立案处罚程序

 

前期侧重以普法宣传引导为主,广泛开展政策法规和执法工作宣传,促进责任单位和个人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。
 
突出商超行业等执法检查重点,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“城管执法进社区”工作,采取“普法宣传+服务指导+执法规范”的工作方式,对“混装混运”“先分后混”、居民不按规定投放等,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频次和力度,必要时启动立案处罚程序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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